首页 > 新闻

新闻

史上严格的“洋奶粉新规”从2014年4月1日开始实施
〖 2014-04-02 | 点击  〗

     史上严格的“洋奶粉新规”从2014年4月1日开始实施。
        国家质检总局去年9月发布的《关于加强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管理的公告》正式实施,今年4月1日起,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中文标签,必须在入境前直接印制在小销售包装上,不得在境内加贴。届时,产品包装上没有中文标签或者中文标签不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一律按不合格产品做退货或销毁处理。个人携带、邮寄的国外奶粉不在《公告》的监管范围内,但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市民,好从国内正规渠道购买符合要求的进口奶粉。
       在中国,之前有些国内市场占有率不高的进口原装奶粉,由于制作印有中文标识的罐体需要增加专门的生产线,增加喷码机或贴标机设备,成本较高,所以一般都会采用贴中文标签的方式在国内销售。将进口奶粉标识控制在源头上,即入境前就必须一批中文标签,此公告也为控制国内分装起到一定的作用,放置不法商贩依次充好等不法行为。新规出台将进一步规范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市场。
       对中国出口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境外生产企业公告还规定应进行注册登记,从2014年5月1日起,没有经注册的境外生产企业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不允许进口(参考2013年,国家质检总局制定了《进出口乳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其报检日期到保质期截止日不足3个月的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不予进口。此外,严禁进口大包装婴幼儿配方乳粉到境内分装,进口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必须已罐装在向消费者出售的小零售包装中。

备注:国家确定的8家承担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检验检验机构

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
国家乳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所
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
国家加工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州)
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安徽国家农副加工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和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
 

【返回】【打印】